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》相关要求,经院系审核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,初步确定了我校2020-2021学年拟获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生名单,现予以公示,名单请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0年12月25日16点前通过电话方式予以反映。
联系电话:010-61773029
办公地点:教二楼401办公室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0年12月21日